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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有什么办法?

作者:温州元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9 08:47:04

商标复审期限由9个月缩短为7个月。缩短了商标电子网上注册和商标检索的盲区。各种新政策使更多的老板和企业家加入了商标保护的行列。虽然温州商标注册变得更加简单,但经常遇到朋友留言询问,商标提交后,却被退回,商标没有通过的情况。其实,商标申请也有技巧。现在就让我们知道如何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快速得到商标!

商标使用技巧一:避免通用名和无意义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标志,如含有国名、红十字的标志,不得注册。商标不一定要高,但要有显著性,并能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与注册商标相似或者相同的,经商标局审查不合格,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商标申请技巧二:快速步骤,商标注册越来越好。不要等待产品产生品牌效应。研究发现,商标品牌被他人抢占,维权成本高,更不会影响品牌的发展如果你有好的想法和想法,你必须及时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申请技巧三:合并商标的单独注册商标注册费为300元。一个商标一类内10项收费为300元。同一类别10项以上每项收费30元。虽然商标注册可以节约商标注册的成本,但会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单独注册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比整体注册要成功得多。如果您还想将文字和图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商标注册,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提交一份合并的商标申请,并为两者做好准备。

商标使用技巧四:提前做好查询,知己知彼商标搜索是一个步骤,许多没有经验的申请人将忽略事实上,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可以使商标注册成功率提高一半。在准备商标注册资料前,首先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商标注册情况,仔细查询待注册商标是否有类似的注册商标标识。以上是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的几点建议。

事实上,如果商标注册不成功,被商标拒绝,不要气馁。我们的品牌仍然有机会死而复生。《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如果商标被驳回,我们可以提出复审申请。准备驳回复审,给你的商标第二次机会!

商标抢注现象近年来频发,在我们的感慨同时,更应该考虑加强自己的商标保护,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为什么会有商标抢注现象?现在很多人对自己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或没有保护意识,为一些人对自己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便利。

我国温州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一些“投机商人”就瞄准了这一“商机”,专门从事商标抢注,从中获取暴利。现今,企业去注册自己的“山寨”商标,并非稀有,像雪碧、老干妈、小米、阿里巴巴等企业都,进行了自己商标的注册防御。商标防御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

防御商标的两种方式:

一、跨类别防御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目前我国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跨类别反复就是指、在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注册了商标后,又在其他之后可能涉及的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

二、同类别防御同类别防御就是商标所有人在同行业、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快法务提醒您:防御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意义巨大,它既可以防止他人对商标进行侵权,也可以降低商标维权成本。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并不是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最好后续进行商标监控。

所谓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依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对于这一类商标被不正当克隆的现象,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7月6日)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8月14日)以及《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等,对此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而对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

因此,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独创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相信我们也都知道,有很多个商品在使用别人的名称来当商标使用的时候的官司,在这个时候更多的时候,法院也都会判企业一方获胜,这是什么呢,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也就在于温州商标注册。当自己在叫这个名字的时候,并不等于就是在商标中进行注册了,这样在别人使用的时候,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自己把自己的名字来进行商标注册,那么如果企业想要使用这个商标也就不合法了。

当然,如果对方考虑到这个名字的巨大商业性,也就会考虑从自己手中来进行这种商标的购买,这个时候自己也就占有了主动权,所以如果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好,很有商业的价值的情况下,可以把它注册成商标,也许未来就有一定的空间,而且也不会让不理想的商业来使用自己的名字,不但是一种投资,同时也是一种名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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