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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作者:温州元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7 08:07:46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未经温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企业在选择商标事务所的时候,代理费用的多少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是价格不应该成为选择时的唯一考虑因素。最理性的选择方式应该是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基础上再考虑价格。商标事务所代理注册商标的价格有差异,一方面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提交的产品数量不一样导致的。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提交的产品数量越多,那么相应的代理费用也是越高。这是因为事务所在审核和代理的时候花费的成本更多。另外一方面是由于事务所的服务内容不同导致的。对于企业来说,温州商标注册成功之是第一步,后期的商标维护也很重要。一家好的事务所,在后期能给企业提供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和指导。在企业申请注册的时候遇到问题的时候,商标事务所还能帮助企业修改名称等,服务很全面。

大家在制作商标授权书的时候尽量要写的详细一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注册商标授权书是怎么写的。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类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甲方:

地址

(签章)

邮编

商标使用许可(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年月日

以上就是商标授权书在书写时候需要填写详细说明的地方,不能马虎,必要的时候需要找公证处,以及专业律师进行修改。

应在注册时用心选择商标和标识。

前期准备工作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如果选择了一个已被广泛使用的词汇作为商标,显然就不太明智了。比如中粮集团在葡萄酒上使用了长城作为商标,而在中国,以长城作为产品商标的企业太多了,较为知名的就有长城电扇、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等。所以,即使长城葡萄酒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商标——因为他人早已经注册在先了。

商标是彰显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当中粮集团花费财力、精力宣传长城葡萄酒的时候,注册在其他商品上的长城商标也会跟着沾光,这就是所谓傍名牌,不过是合法的傍名牌,属于自己找着让别人傍。反之,如果有的长城牌商品粗制滥造,坑害消费者,那么对长城品牌的破坏力是非常大的,企业可能需一再宣传此长城非彼长城,用尽力气来划清界线。

其次,是在具有相应实力的情况下,尽量对商标选择全类别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个类别上均进行注册。

商标通过长时间的使用,保持商品的质量,提高商誉,最终可以使一个普通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这是企业对商标进行跨类保护的最终之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是在不同商品类别上使用驰名商标的标识,如果容易造成混淆,也会不予注册并停止使用。

除了精心选择商标,进行全类注册或者注册联合商标之外,企业还应尽量不更换商标,保持商品的质量,并进行持续不断的宣传。当建立了一定商誉之后,还需要注册打假维权。因为假货不但蚕食了企业的利润,更严重的是它会损害品牌的商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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